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hnxjxq.gov.cn/)上查阅或下载《指南》,也可到指定地点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原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7号政务公开窗口(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
(一)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除采取网上公开外,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 1、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本机关在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原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触摸屏查阅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到该点查阅本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要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性描述。本机关受理书面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并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其他处理。
(三)收费标准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相关说明
1.申请人可先在相应的主动公开平台上检索获取所需政府信息。如:湖南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z.gtzy.hunan.gov.cn/website/index。
2.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3.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本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本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大厅(原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17号政务公开窗口(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517号)
邮政编码:410013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一9月30日)
上午 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联系电话:0731-88999664
传真号码:0731-88999215
电子邮箱:ylqzwfwzx@126.com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机关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