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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关于长潭西高速白泉联络线工程—白庭路(白泉路-X08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长潭西高速白泉联络线工程—白庭路(白泉路-X082)

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北起规划白泉路,向南终于X082

建设单位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长潭西高速白泉联络线工程—白庭路(白泉路-X082)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坪塘街道,北起规划白泉路,向南终于X082。项目为城市主干路全长1.146km,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为50km/h,路基宽度40m(近期实施27.5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及配套的给排水、照明、供配电、交通设施、绿化等设施。本项目分近、远两期实施,近期主要实施机动车道,远期实施市政污水管线及人行非慢行系统,建设公交站台等。项目总投资1136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雨污排水管网,并做好与周边市政纳污管网的衔接,排水管网应与道路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切实做好排水管网高差处理,确保建成后能正常使用。

(二)做好项目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表层有肥力的土壤进行剥离、收集,并加以防护。合理布设表土堆置区位置,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植被恢复。

(三)道路设计和建设应充分考虑噪声对沿线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采取全线SMA低噪声路面、部分路段禁鸣限速等措施有效降低噪声影响。同时建议在道路两侧及路堤边坡建设多层次绿化带,种植乔灌木和长青宽叶树种,减低道路交通噪声污染和扬尘污染。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1、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2、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冲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3、施工废水须经化粪池、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回用或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4、全面落实“8个100%”抑尘措施,即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实施100%封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5、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时段,建筑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作业施工,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需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五)项目周边应合理规划、科学布局。根据《报告表》,周边规划住宅、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应至少退让道路红线40米。

(六)本项目566m位于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在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9925921

  真:0731-88799656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编:410015

环境保护承诺书


主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6014007号-1
招商电话:0731-85573269

承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40200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