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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关于龙王港(南园路~入湘江口)河道清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龙王港(南园路~入湘江口)河道清淤项

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清淤起点位于南园路,终点止于龙王港入湘江口

建设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中环领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龙王港(南园路~入湘江口)河道清淤项位长沙市岳麓区清淤起点位于南园路,终点止于龙王港入湘江口,长度5.6km,清淤深度0.2m~1.2m,清淤量47454.46m3,河宽25m-60m。项目采用环保绞吸式挖泥船+水陆机将水下淤泥抽排上岸,再将淤泥输送至淤泥脱水场,经机械脱水干化及除臭处理后外运至消纳场填埋;项目共设置两个淤泥脱水场地,分别位于桩号K1+200及桩号K3+550处项目总投资99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水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选择清淤施工工艺、顺序、设备及施工时间。严格管理施工机械、施工船舶、运输车辆,严禁油料泄漏和倾倒废油料。淤泥脱水场采用防渗漏处理并在四周设置截留渠,清淤余水、淋滤水及设备清洗废水均经沉淀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船舶含油废水经船舱内自带的油水分离器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待上岸与处理达标的脱水场废水一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向龙王港排放废水;项目应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提前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区围堰设计。

(二)加强废气污染控制。落实施工运输抑尘措施,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平台,现场定期洒水降尘。淤泥脱水场的恶臭气体经移动式生物除臭装置净化后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厂界二级浓度限值。

(三)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时段,确保建筑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须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四)加强固废的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清淤淤泥经机械脱水后运至消纳场处理运输路线应根据环评里的清运路线表运输,同时错开交通高峰期,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交通频繁路段及水源保护区域,以免发生风险事故排放的淤泥、渗滤液污染上述敏感区域。

(五)加强河段水文和水质的监控管理,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防范事故环境风险。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水质有恶化趋势,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龙王港(南园路~入湘江口)河道清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龙王港(南园路~入湘江口)河道清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建议和意见或者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9925921

  真:0731-88799656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编:410015

环境保护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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