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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关于杨水塘中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杨水塘中学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西邻清风路、北邻荷叶路。

建设单位

湖南湘江新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杨水塘中学拟建于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西邻清风路、北邻荷叶路。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5988.22m2,总建筑面积35136m2。项目为初级中学,规划办学规模36个班。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两栋教学楼,一栋合班教室,一栋图书馆及行政办公楼,一栋食堂、文化艺术中心,一栋科学实验室,一栋羽毛球馆,一座校园大门(含传达室),一个主席台、运动场等。项目总投资2943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并做好与市政排水系统的衔接。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须经化粪池、隔油池等预处理,外排废水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

(二)项目须使用清洁能源。实验室应设置通风橱,实验废气经专用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学校食堂油烟经净化设备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车库废气排放口应设置于地面绿化带中,须避开学生集中出入口、活动场所、教学楼等敏感区域。

(三)项目教学楼靠近市政道路侧种植高大乔木绿化带、临近学校道路段设置禁鸣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教学楼的影响。合理布置项目变配电所、水泵、风机等高噪声站房、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和消声等措施,确保对周边环境不产生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的分类安全处置途径。项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在地块东南角设置一个地上站房垃圾站,卫生防护距离、排水、降噪、通风等须满足《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179-2012)中相关要求。餐厨垃圾须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实验废液、实验仪器或器皿清洗液、废包装容器、医务室产生的过期药品、废棉球等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并交由具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

(五)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1、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和沥青拌合站;2、工地车辆出入口必须设置洗车设施,设有沉淀池,污水不得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网,冲洗设施应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设置,并保留至工程竣工;3、施工废水须经化粪池、沉淀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回用或接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4、全面落实“8100%”抑尘措施,即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实施100%封闭运输、建筑垃圾100%规范管理、工程机械尾气排放100%达标。5、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时段,建筑施工噪声应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应标准,禁止高噪声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600)作业施工,特殊情况需夜间施工需依法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89925921

  真:0731-88799656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住建环保局

    编:410015

杨水塘中学环保承诺书

主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备案号:湘ICP备16014007号-1
招商电话:0731-85573269

承办单位: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党政综合部
公安机关备案号 43010402000514